
新京报快讯 (记者沙璐)近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发布《2016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在纳入财政预算涵盖范畴的公共部门机构中,市级政府机构的公开情况最好,而人大、政协和党委部门则与之存在一定差距。
在全口径政府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中,第一部分为纳入财政预算涵盖范畴的公共部门机构,包括市政府机构、共产党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公共事业以及国有企业,这些主体的结构、职能、与财政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被要求公开。这一部分的满分为50分。
报告指出,从评价结果来看,全国295个地级市和直辖市的机构公开普遍较好,机构公开所有城市的平均分为39.19分,比去年有所上升。共有55个城市获得该部分满分50分。
而就该部分每项指标得分来说,市级政府机构的公开情况最好,其平均值占到满分的93.81%;市人大、市政协的公布情况也较好,其平均值分别为满分的81.02%和78.93%;企事业单位平均值为满分的71.25%;共产党市委平均值为满分的53.63%。
报告认为,目前地市级政府和直辖市政府已经相当注重纳入预算的机构公开工作,并在完整性方面比去年有了较显著的提高。与2015年相比,2016年地级市政府机构公开的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尤其是党委部门、群众团体的改善的较大,但其他部分无明显改善。
对此,课题组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俞乔表示,政府有制度方面的约束,以及来自社会关注的压力。
“政府在第一线,运行和管理比较规范,同时对它也有问责机制,就是人大和人大代表;但是人大、政协、党委则主要靠内部自律。” 俞乔认为,人大、政协、党委,在财政公开透明方面,需要向政府看齐,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它们也是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必须要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