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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原官员范增玉被判死缓
新京报 记者 王巍 编辑 陈思 艾峥
2015-04-29 11:38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4月29上午,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因贪污、受贿、诈骗三宗罪名,一审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范增玉于2009年底,利用担任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另案处理)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2009年7月至2010年期间,范增玉利用担任外资中心主任,主管外资中心人事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赵其凯的请托,违反规定聘用赵其凯之女赵帅为外资中心临时工作人员,后又接受赵其凯将赵帅转为正式在编人员的请托,收受赵其凯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间,范增玉接受丁羽心的请托,为使丁羽心达到树立正面形象,或以树立正面形象的方式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为丁羽心提供向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扶贫项目捐款的机会,安排丁羽心在有关大会上发言,同时为丁羽心在外资中心编撰的慈善画刊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收受丁羽心给予的人民币2712万元、欧元120万元、美元24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0万元、加油卡价值人民币6万元(其中范增玉以购房需要用钱或急需现金办事为由索要人民币880万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4013.4388万元。

  2010年8月至11月期间,范增玉虚构帮助丁羽心归还朱文臣欠款的事实,骗取丁羽心用于归还朱文臣的人民币390万元。范增玉于2010年12月间,冒充有关领导,与丁羽心进行手机短信息联系,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77.076万元。范增玉于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在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对丁羽心的下属张铁轩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羽心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铁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范增玉已经构成受贿、贪污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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