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点名通报华中科大一干部公车私用
2015-02-0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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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许路阳)今天,教育部通报了华中科技大学干部万青云的公车私用问题。根据通报,此事由华中科技大学自己查处,而万青云系该校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兼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处长、学校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据记者梳理,这是教育部今年首次专门通报985高校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事发公车则由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于2003年底配备。教育部透露,2004年至2013年底,万青云负责该车的管理和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万青云存在公车私用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因此,华中科技大学纪委给予万青云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5月,教育部党组就已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严禁公车私用,而根据去年底教育部党组另外印发的文件要求,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