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新京报 编辑 王健
2014-11-02 02:30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日期设立为宪法日;将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新京报讯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上周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相关推荐
“无尽探索:中国的航天、航空及航海”展览在香港开幕
北京
法治宣传教育法提请二审,增加规定加强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
时事
瞭望·治国理政纪事|示范先行开创服务贸易新局
北京
佩通坦向宪法法院申请延期提交“录音门”案申辩材料
第一看点
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朱松岭:赖清德所谓“宪政体制”邪说中的谬误
时事
香港警方通缉19名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人士
第一看点
史上最年轻总理被停职后,泰国政局将走向何方?
国际
碳讨|高耗能项目审批收紧,将实施“碳排放双控”审查
财经
从0到1000万,继续向着全球最受欢迎的国际航空枢纽高飞远举
新京号
奖学金、助学金!14种资助政策,上大学必看→
新京号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