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上调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
2014-08-12 15:09

订阅
新京报讯 (记者赵嘉妮)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下午发出通知称,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3年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对市场供求产生了积极作用,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通知规定,此次调整,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