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 马力) 市住建委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运营管理规范化检查的通知》。加强已获得保障房家庭的动态监管。同时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各区县在保障房资格审核和年度复核中已累计终止了4.1万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备案资格。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动态监管的重点,一方面是公租房(含廉租房)和经适房购房家庭成员通过受赠、继承、购买等方式又获得其他住房的,要退出保障住房,其中入住经适房家庭为2007年后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获得购房资格并签订购房合同的家庭。
另一个方面是保障家庭在居住期间,如存在出借(转借)、出租(转租)、出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将被调查处理。
此外,领取公租房(含廉租房)租金补贴家庭的人口、收入、资产等发生变化的,将根据变化情况调整或停发租金补贴。而市场租赁房源的廉租家庭不实际居住在租住住房的,则将被取消租金补贴。
市住建委要求各区县住保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续签合同、年审复核、接受社会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采取日常核查、定期核查和集中检查等加强动态监管,对发现骗租骗购、违法违规使用房屋行为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将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统计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各区县在保障房资格审核和年度复核中已累计终止了4.1万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备案资格。
在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87户不符合条件家庭退出公租房(含廉租房);177户家庭退出已购经适房或限价房;发现违规使用公租房3起,产权单位和住保部门已责令其退出住房;另外发现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房提供经纪服务,已移送执法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