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最高法:国家赔偿金标准提高至每日200.69元
新京报 记者 邢世伟 编辑 朱自洁
2014-05-27 19:54

  新京报讯(记者 邢世伟)今日,最高法下发通知,公布了2014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00.69元。

  2014年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2379元,比上年增加4786元;日平均工资为200.69元,比上年增加18.34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013年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为每日182.35元。

相关推荐
老人护孙砍伤醉汉服刑8月申请国赔约128万,法院支持约18万
时事
每日475.52元 “两高”公布最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
第一看点
汇总丨900亿元!8月下旬陆续开领 育儿补贴最新消息来了
时事
每日475.52元,最高检公布最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
时事
汇总丨我国5年经济增量预计将超35万亿元 “十四五”成绩单来了
时事
《 “临”听民声 “泉”心解答》 第四期(教育类专题),来啦!
新京号
盘点近5年农产品质量监测数据,合格率均超97%
消费
最高100万元!本市启动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工作
新京号
北京启动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工作
北京
“西夏陵”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60项
时事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