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2014-01-03 17:36

订阅
新京报讯(记者 邢世伟)今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少数法院内部管理松懈、违规收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和少数干警违法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吃请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防止利益冲突等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进一步健全强化管理的铁规铁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该意见称,各级法院要坚持从严查处,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干警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将严重违纪违法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