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600余万元被起诉
2013-07-1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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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孔璞) 记者刚刚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于近日以受贿罪对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提起公诉,本案预计将于本月2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检方指控,何靖在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子黄某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今年56岁的何靖,案发前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曾历任广东省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其违法行为即是在上述任职期间做出。检方透露,何靖收受的贿赂,大量来自休闲娱乐行业的老板。由于何靖分管治安,许多特种行业的老板争相与其“拉关系”。其中,广州市白云区一家卡拉OK俱乐部因为治安问题,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找何靖“打招呼”后,一周后得以重新开张。老板因此送给何靖人民币42万元、港币6万元。 去年9月,何靖已因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同时还涉嫌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被广州市纪委“双规”。何靖也成为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的官员。 随后,此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4月8日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