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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局:“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早已实施
新京报
2013-07-17 13:32

  新京报讯 (记者 孙琳琳)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于通知中“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一项,电影局相关人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早已于2006年实行(总局52号令),之前曾有一段时间要求审查剧本,但近几年只要求看1500字的剧本梗概。”对于“一般题材”的界定,相关人士表示:“除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外交、司法等特殊内容的影片需要审查剧本外,其他电影都属于‘一般题材’的范畴,无需审查剧本。此外,对于梗概主题表达模糊不清的剧本,也会要求审查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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