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水资源费最低标准确定
2013-01-15 02:32

订阅
新京报讯 (记者钟晶晶)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并制定了“十二五”末各地水资源费征收平均最低标准。
发改委根据各地情况制定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其中北京、天津标准最高。如北京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1.6元/立方米,地下水4元/立方米。发改委要求各地要根据这一最低标准逐步制定具体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