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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老人住院报销封顶提至17万
新京报
2012-12-21 02:35

  “一老”及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个人不增加缴费;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水平统一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明年1月1日起,北京“一老”和无业居民的医保住院报销“封顶线”将从原来的15万元提高至17万元,报销比例由原先60%调整至70%。

  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

  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表示,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自2013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先由于城镇居民筹资水平不高,基金“家底”不够丰厚,因此3类群体医保制度整合后,住院报销标准没有完全一致。

  政策将惠及约25万人

  调整后,“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分别增加10%和2万元,同“一小”追平。这也意味着,北京所有城镇居民的住院报销水平实现统一。

  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水平,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个人筹资标准不变。因此,参保人员个人不需要增加缴费。

  目前,“一老”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一小”为每人每年100元;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300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估计,该政策将惠及全部“一老”和无业居民约25万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1亿元。

  ■ 追访

  跨年住院费分时间段报销

  据悉,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是区别于职工医保、新农合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共3类群体,2010年整合为“城镇居民医保”,并建立了统一的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

  据介绍,“一老”是指北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的无保障老人。

  针对部分参保“一老”和无业居民跨年度住院的情况,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表示,在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还是按照原规定执行。1月1日后,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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