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欧盟甲苯胺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2-06-2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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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正式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进行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据介绍,商务部于2012年5月2日收到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甲苯胺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表示,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参加应诉的涉案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同时提供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
据悉,甲苯胺英文名为Toluidine,通常用作染料、医药、农药的中间体,还可用于彩色显影剂,在分析化学中除作溶剂外也用作矿物折射指数的浸渍液。(中新网财经频道)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商务部对进口欧盟甲苯胺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