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被告人所在村里的老年活动中心布置成法庭时,不少村民赶来旁听。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庭审中,被告人侯明一直在用手揉自己的脑袋。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10年前涉嫌故意伤害致死,去年自首;村老年活动中心被布置成法庭
新京报讯 十年前发生争执,今年43岁的侯明涉嫌将对方一棍打死,之后便潜逃到煤窑,直至发现自己得了细胞瘤后主动投案。昨日一中院刑庭专门到侯明所在的村委会开庭,这也是中级法院首次就刑事案件采用就地审理。
母亲跪地送别
被告人侯明,43岁,房山区周口店地区大韩继村人。根据天坛医院2011年9月9日的诊断证明其所患的是中枢神经细胞瘤。考虑到其特殊身体状况,合议庭最终选择了到侯明老家——大韩继村就地审理。
昨日上午11时许,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驱车两个多小时才抵达大韩继村。
11时10分许,法官在法警的陪同下到达侯家。干净的平房大院内,侯明与母亲、妻子一同生活,因为侯明逃亡近10年,家具摆设显得陈旧简朴。看到法警到来,侯明没有反抗,倒是其80多岁的母亲看着儿子被带走时,从房间里冲出来扑通一声跪倒在法官身后,用浓重的口音说“谢谢法官体谅我们,看他有病,没让他进城受审,希望法院能轻判。”
老年活动中心成法庭
与此同时,村委会及法院工作人员已经把村老年活动中心布置成了一个临时法庭,国徽用椅背支起来靠在墙上,会议室的长桌变成了审判席,等侯明一被带到庭审立即开始。
据检方指控,2002年6月3日22时许,侯明在大韩继村内因琐事与陈某等人发生口角并互殴,侯明持铁管击中陈某头部,致其死亡。
昨日庭审共持续了约两小时,侯明对于自己的出生年月、民族等都以“记不清”、“头晕了”作答,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立即坐正,声音洪亮地展开了反驳,称“事出有因”,是被害人的侄子先撞了他的狗。事发当天,陈某和小陈,与侯明和哥哥侯顺之间,发生了多次打斗。
检方建议无期徒刑
陈某妻子在庭审中曾站了起来,高声喊着“他装病,他天天遛弯,判他死刑!”
陈某的妻子哽咽地说,出事前丈夫每天挣几十块钱,在村里算是小康之家,女儿刚刚五岁,正要上小学。丈夫死后,她曾经到城里要饭、捡破烂讨生活,后来实在支撑不下去带着女儿改嫁。
昨日,陈某家属提出了62万的附带民事赔偿,侯明表示愿意赔,但没有赔偿能力。
对于刑期,检方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侯明无期徒刑。法院未当庭宣判。
当年陈、侯两家参与打架的人都判了刑。小陈判刑8个月,侯明的哥哥侯顺被判10年。
■ 对话
陪审员有急救经验
法官称就地审理首先要保证庭审安全
昨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吴海地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什么情形下可以就地审理?
吴海地:就地审理是到当事人居住地,选择距离当事人最近的法庭审理案件。目前刑诉法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人性化、以人为本都是最基本的原则,一般对于病重或者行动困难的当事人,法院都会考虑就地审理。
记者:之前侯明被取保候审,但他涉嫌的毕竟是关系人命的重案,有何监管措施?
法官:取保期间他的妻子作为保人,负责监管侯明接受传唤、确保他出庭受审等。一旦他在此期间违反规定再次潜逃,他的妻子要负相应的责任。此外,法院也已经与他们所在地的派出所取得联系,对他进行相关的监管。
记者:这次到其家门口审理,庭前做了哪些准备?有无应急预案?
法官:首先最重要的是保证庭审安全,通过向法警中队协调法警来支援,同时又和被告人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联系提供必要的场所,之后向诉讼参与人进行事先通知使其有一定心理准备。当然针对本案还要考虑被告人的身体情况,我们准备了治心脏病等的药,人民陪审员也是从事医护工作的,本身具有急救的经验。
■ 回放
潜逃9年做饭谋生
9年中从未与家中联系
案发那年,侯明33岁。
案发后,侯明说他本能地回了家,但越想越不踏实就跑到涿州。几天后,他听说陈某已经过世决定远走他乡,就扒火车到了山西。按照他的说法,过去的9年间他一直在山西山里躲藏,靠在当地的一个私人小煤窑做饭赚几百元一个月的工资为生。这期间,虽然也曾遇到过查验身份证,但因为查验不严格,已经被网上追逃的他就这样躲了九年。
直到有一天他在做饭时突然晕倒在地,于是下山去诊治,发现已经得了瘤子。
他走的那一年,独生子还在上学,等他回来时,儿子已经结婚。侯明的妻子同样是周口店农民,说起过去9年的时光她当即哽咽,自称事发突然,侯明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也从来没有跟家里联系,“上有老母亲要照顾,下有上学的儿子要抚养”,于是只能四处打工,最好时一个月也就赚一千多块钱,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直到去年的一天,她突然接到看守所的电话,说侯明已经回来投案并被羁押,但是因为有病因此通知家属过去探望。等她赶到医院时发现侯明正躺在床上,比离家时“消瘦地厉害,脸色也苍白”。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她将侯明接回了家。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