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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先核清成本
新京报
2012-02-16 03:20

  ■ 第三只眼

  广州市水价调整,在成本核查与监审没有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就提出两个都是涨价的听证方案,且听证会列入了时间表,不免太过匆忙。

  据《羊城晚报》昨日报道,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将于本月29日召开。日前,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两个涨价听证方案,同时公布了《广州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核算出的年均供水总成本,比自来水公司自报总成本要少3.56亿元。

  自来水公司多报供水成本、少报供水量,显然会使这道简单的算术题结果——供水定价单位成本大幅提高,从而为提高水价埋下伏笔。

  据悉,自来水公司多报的3.56亿元,主要是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和水厂改造项目实施产生的成本费用。但是,广东省物价局2009年发布实施的《关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由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基础水利工程建设成本等并不在供水定价成本中,而应该由政府来承担。

  在想方设法“做高”供水成本数字的背景中,水价调整还有听证的必要吗?就如同在菜市场跟商贩一本正经地讨价还价,只要不清楚进价成本,即使再认真的讨价还价,也没有实际意义。但是水价听证又绝不能等同于菜价商讨,供水行业作为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公共服务行业,其真实成本公开既关涉到《信息公开条例》的严肃性,也牵扯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公正性,更关系到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的合理性。

  2010年,国家发改委开始推进水价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从国家发改委的水价成本公开要求,到广东省《关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管理办法》,既对水价成本审查核算提供了规范性要求,也表明核清成本是水价听证的必备前提要件。

  广州市水价调整,在成本核查与监审没有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就提出两个都是涨价的听证方案,且听证会列入了时间表,似乎太过匆忙。没有真实的水价成本核算与公开,水价调整方案即便做得再周详,市民即便有权再另提调整方案,听证会上的博弈如何激烈,整个过程仍像是一出有编有导的戏。

  事实上,不仅水价调整,电价、气价等公共服务价格调整,都需要首先核清成本再行听证。成本如果是一笔糊涂账,再严谨的听证程序,也不会得出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整方案。

  □燕农(大学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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