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吃馒头噎死 医院被判赔
2012-02-15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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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有十几年精神病史,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去年年初,他因病情加重转入重症病房。住院治疗期间,在一次护工陪张先生去卫生间之际,他捡起卫生间垃圾桶内的一个馒头吃,噎食而亡。家属认为医院和护理公司应对张先生的死亡共同承担责任。近日西城法院一审认定,医院抢救未达到应尽水平,应按照30%的比例,赔偿死者家属21万余元。
本报记者 朱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