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轧死女友
2011-11-22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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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故意伤害罪
本报讯 (记者朱燕)女友不同意分手,争执中抓住男友启动的货车,被车剐倒卷入车身下死亡,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将男子胡某提起公诉。昨日,胡某在北京二中院出庭受审,称自己“不是故意的。”
35岁的胡某是辽宁省人,检方起诉,2011年5月9日晚上11时30分,丰台区东河沿环岛南侧马路50米处,胡某因感情问题与女友张某发生争执,互相推搡。胡某欲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离去,张某拖拽该牵引车左侧阻止时,被车剐倒,造成张某死亡。5月13日胡某被丰台警方刑拘。检方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
胡某供述,他和女友此前感情不错。事发当天,他开车往昌平区沙河镇送材料,女友陪他一起前往。当晚送完货后,两人途中因琐事发生争执。
胡某说,女友先提出分手,他也产生了分手的念头。当时他上车,将张某关在门外,并把女友手机扔出去。
“我开车要走,她在车前拦着。我下车把她拉到路边,她又跑过来拦。我就倒车,后来从反光镜看到她拉着车,于是我就踩了刹车。”他说,张某后来自己摔倒,他并未停车去看,而是开车径直走了。
但据法医鉴定报告显示,张某是因被钝性物体作用于头部等处,造成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检察官认为,张某是被车“轧死的”,胡某已知女友倒下,却仍开车离开,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庭审中,死者的弟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其父母要求胡某赔偿103万余元。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