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饲料添加违法严重可罚10万
新京报
2011-11-16 03:31

  据新华社电 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该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经营者禁对饲料拆包分装

  上述负责人称,条例增加了生产企业采购原料的查验和记录制度。规定: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并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

  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此外,条例增加了产品追溯制度。规定: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条例明确了禁止使用物质的种类。规定: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禁止使用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不良记录生产经营者名单将公布

  上述负责人介绍,条例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建立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制度。规定: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此外,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负责人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使用农业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养殖动物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推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发指导性案例,专家:旨在统一尺度,规范执法
时事
知产犯罪规制再加码,新司法解释降低部分入罪标准、提高罚金上限
时事
“诈骗快递”为何能精准找到你?起底退费先充值诈骗手段
第一看点
新闻8点见丨《世界记忆名录》上新;国内油价迎年内最大幅度下调
时事
探访 | 北京控烟令下,谁在楼道吞云吐雾?
北京
整治趋利性执法有新部署,专家称关键是切断执法与获利的联系
时事
“五一”将至,请看这份消费避“坑”指南
新京号
虾仁“0保水剂”是否有必要?专家建议理性看待保水剂
消费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 审判长答记者问
第一看点
法源寺石狮子被摔断后续:已在走文物鉴定程序
北京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