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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免税品公司获批成立
新京报
2011-11-08 03:20

与中免集团形成竞争;财政部称目前不考虑在其他地区批准设立免税品经营公司

  本报讯 (记者李蕾)财政部昨日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四部委审查,允许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据悉这是国内第五家获批的可经营免税品业务的公司。

   旨在避免垄断经营

   2009年12月,国务院确定由财政部牵头对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可行性进行研究,随后确立离岛免税店可特许经营,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安排。

   在国家批准成立海南免税品有限公司之前,中免集团经营的三亚市免税店是目前唯一一家离岛免税店。三亚离岛免税店于201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政策试点,目前确定的免税限购额度为5000元,游客一年可享受两次免税。

   三亚离岛免税店曾一度出现游客爆满、供不应求的局面。财政部方面称,国家批准成立海南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有利于鼓励适度竞争,避免垄断经营。此前有专家表示,海南免税空间打开,将刺激免税店之间的良性竞争。

   未考虑增设新免税店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称,由于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赋予海南省的一项独有性政策,不具普遍性。同时,免税品经营属国家特许行业,国家对此会有严格控制。因此,目前不会考虑在其他地区批准设立新的免税品经营公司。

   国内免税品公司共有五家

   我国境内经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共有五家。

   ●珠海免税集团,主要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免税品经营业务;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主要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免税品经营业务;

   ●中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北京、上海机场以外的机场和口岸出境免税品业务;

   ●日上免税行,主要经营北京、上海国际机场的进出境免税品业务;

   ●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 观点

   免税额仍太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目前很多国家都实行免税政策,中国的做法是逐步与国际接轨。但国内的免税店存在免税额太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

   此前三亚免税店的试点结果显示,消费者普遍感觉限购额度不够用。(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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