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卫生部: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急救服务
新华网
2011-10-18 14:32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卫生部组织起草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7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救护车应合理配置,原则上不低于每5万人口一辆救护车的配置标准。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指令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出诊。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等记录及保管工作。

    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卫生部: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急救服务
相关推荐
“3公里,1800元”!临终老人“回家路”竟成“黑救护车”的宰客路
第一看点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取消后,谁在收割焦虑?
时事
​代缴社保暗藏违法风险,法院判决:虚构劳动关系协议无效
时事
万元机票退票只拿回零头,“不得退改”的机票只退税费合理吗?
财经
“美国原装、可消结节”胶囊调查:功效存疑,境外电商无此产品
消费
我的孩子就要在痛苦中死去,能否让他最后安宁
新京号
酒店、民宿临时毁约涨价,怎么管?
第一看点
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第一看点
《北京市消防条例》
新京号
旅行社非法组织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被罚!最高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第一看点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