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把轿车开到公路中间的?
2011-10-07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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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河北省保定市公路管理局5日向媒体通报称,其所辖高阳治超站党支部书记郝丽因酒后乘车堵塞交通造成严重影响被免职。
女书记是国庆值班领导,其在下班后和女同事豪饮白酒,二人在畅快、放量痛饮后,便“乘坐”一辆黑色轿车沿公路“开始撒娇”了。
从报道内容来看,女书记“和女同事程某到高阳县城一家个体餐馆就餐,其间二人均饮用白酒。晚上11时许,二人酒兴发作,将轿车停放公路中央,造成过往车辆滞留”。由此可得出这样的结论:驾驶这辆车的要么是女书记;要么是女书记外的“程千金”,舍此无他!
按刑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想必这则刑律不会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圈里还未生效吧。今年5月,北京对头一起“醉驾入刑”案进行宣判:“郭某因醉酒驾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4个月拘役”。
就算女书记的本事能耐再大,她也不可能大到乘上别人驾的车就能堵塞交通?难道这位“娘子”没有“醉驾”就能用“咒语”把轿车“吹到”到公路中间来堵塞交通不成?仅用“酒兴发作”的模糊字眼是挡不住醉酒驾车视线的。
不管怎么“绕弯儿”,既然女书记是因“酒后乘车”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那么试问:是谁把横车堵路的轿车开到公路中间的?这一点须给公众个明确交代。
□黄晏铭(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