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劳动部门解读国庆期间加班工资
新华网
2011-10-01 11:16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做了解读。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的规定,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号至3号为法定节假日)。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10月1—3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0月4日—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据介绍,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记者沈汝发)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劳动部门解读国庆期间加班工资
相关推荐
新闻8点见丨回顾外交主题记者会23问;1411条数据起底缅甸电诈
时事
团圆背后的别样坚守
新京号
明年加班工资有变!
新京号
注意!加班工资将有变化!
新京号
注意!2025年加班工资有变
新京号
权威发布|我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七场——市民政局专场
新京号
工资有变!近期或将多两笔钱
新京号
即将发放!阜阳人的工资或多两笔钱!
新京号
这个月,你的工资卡里或多两笔钱!
新京号
明确了!提前发工资
新京号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