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将锅炉房委托给另一家公司供暖和收费;业主起诉要求移交
本报讯 (记者陈博)朝阳区观湖嘉园小区去年选聘了新物业,但用于小区供暖的锅炉房被开发商委托给了另一家公司供暖和收费。为此,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及其委托公司,要求移交锅炉房。昨日,朝阳法院开审此案。开发商称,该公司拥有锅炉房的产权,并不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同意移交。
业主
公用设施属全体业主
昨日,小区10多名业主到法院旁听。小区业委会称,小区由北京国兴家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共1600多户居民,2006年入住。因前期的戴德梁行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2008年小区成立业委会,并在辖区街道办登记备案。去年5月,经公开招投标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但新物业进驻后,开发商却拒绝移交,还将锅炉房委托给国兴三吉利物业公司继续强行服务,并收取供暖费。
业委会认为,因为锅炉房是给小区供暖的,根据购房合同,小区公用设施及房屋应是全体业主所有,要求开发商及其委托物业交付锅炉房的管理权。
开发商
锅炉房不属公用设施
昨日,开发商及国兴三吉利物业公司委托同一名代理人出庭应诉。该代理人称,小区公用设施包括楼梯、电梯等,并不包括锅炉房。开发商拥有锅炉房的所有权,委托给其他公司进行服务也没有问题,不同意移交。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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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德梁行被诉退38万广告费
除起诉开发商,观湖嘉园业委会还起诉了前期物业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委会称,物业交接时业主发现,小区内很多公共部位及共有设施存在损坏。戴德梁行还曾利用业主共有区域做广告,但至今没交付收入账目。业委会要求戴德梁行交付广告收入38万余元。此案定于今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