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安局长就性奴案道歉
2011-09-25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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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通报,已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李浩;4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公安局长道歉
据新华社电 9月23日晚,洛阳市公安局通报了李浩案最新进展,披露了犯罪嫌疑人李浩(男,34岁,河南南阳新野人,案发前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工人)的作案动机。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倒查追究。
据洛阳市公安局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是源于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期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9月3日晚,洛阳市公安机关将6名女青年囚于地下室地洞内的李浩抓捕归案。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并且公安机关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