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照者不能租用写字楼
2011-09-09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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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甘浩)9月2日起,《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正式执行,公安、工商等部门将依托物业、产权方及承租者三方加强对写字楼的内保监管。据规定,写字楼不得出租给无证照者,承租方执照及员工信息等,也将录入警方的写字楼管理系统。
《规定》共有47条,主要针对写字楼内部产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单位的职责及其相应监管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原来公安机关仅依托物业进行写字楼安全监管的模式被打破,形成产权单位、物业及承租单位“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
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基础工作大队大队长杨薇表示,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承租单位,产权与承租单位并存的写字楼,适用于本规定,目前全市共有类似写字楼1000余栋。产权单位出租前,须确保写字楼符合安全防范要求。
“将建立起一套写字楼安全监管系统。”杨薇称,相关部门将严格登记承租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员工、车辆等信息。对无工商登记、身份证,或相应许可证照的单位、个人,不得进行出租。
警方称,该规定的执行,在加强写字楼内部安保同时,一些虚假、冒牌、骗子公司将无法进入写字楼办公。
《规定》共有47条,主要针对写字楼内部产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单位的职责及其相应监管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原来公安机关仅依托物业进行写字楼安全监管的模式被打破,形成产权单位、物业及承租单位“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
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基础工作大队大队长杨薇表示,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承租单位,产权与承租单位并存的写字楼,适用于本规定,目前全市共有类似写字楼1000余栋。产权单位出租前,须确保写字楼符合安全防范要求。
“将建立起一套写字楼安全监管系统。”杨薇称,相关部门将严格登记承租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员工、车辆等信息。对无工商登记、身份证,或相应许可证照的单位、个人,不得进行出租。
警方称,该规定的执行,在加强写字楼内部安保同时,一些虚假、冒牌、骗子公司将无法进入写字楼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