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两部门: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中新网
2011-09-01 16:21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两部门: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相关推荐
大兴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新京号
北京大兴区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第一看点
婚前财产婚后甜蜜加名,离婚分割难题求解
新京号
新闻8点见丨今日举行外交主题记者会,王毅将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时事
《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发布
第一看点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看点
同居财产分割、离婚时房产归属……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出台
第一看点
高海拔、极寒下的救援,西藏日喀则震中一日
时事
电视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第三集《揭开腐败隐身衣》
第一看点
东坝进入价值兑现期 京投发展北熙区三期大户型惊艳登场
房产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