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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不手软
新京报
2011-06-13 16:59

    本网快讯(记者 邢世伟)今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最高法副院长张军今日表示,对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

    今日,在全国法院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研讨班上张军称,各级法院要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不手软。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视情况可依法同时决定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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