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村民可监督村级财务收支
2011-06-04 01:43

订阅
全市村庄年内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还可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执行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北京市民政局介绍,今年全市3943个村将普建村务监督委员会。
6月1日,密云县石城镇石塘路村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4名普通村民代表入选,他们将能直接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执行和财务收支及管理状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各区县本月上旬起,都将试点建村务监督委员会。市民政局表示,今年全市3943个村,计划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按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各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后,将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