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讨薪”给我们“特殊警醒”
2011-05-07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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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近日,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目前,已有67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81万余元工资。(《南方日报》5月6日)
“特警讨薪”成功之处在于,既帮助农民工讨回了薪水,又抓获了20余名打手,维护了社会治安,可谓“一举两得”。然而,纠结的却是,“特警讨薪”的前提在于农民工们被打得受了伤———如果每一次讨薪都需要先被打伤,后靠特警来解决问题,农民工即便讨薪成功,也是个十足的悲剧。
法制社会不是丛林社会。法制社会,就应该有个属于法制社会的规则。这个规则玩不通了,即便可以用其他领域的一些规则,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讨薪丢肾”、“拜神讨薪”、“自杀式讨薪”等极端现象,不可能都依靠特警去解决。
“特警讨薪”除了给我们留下“特警威武”的印象之外,还给了我们一个“特殊警醒”:将《劳动合同法》落实到位,仍然需要职能部门继续努力。
□王传涛(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