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赛终审维持原判
2011-05-06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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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碧汞中毒案主角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千;当事人称将继续申诉
■ “雪碧汞中毒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媛)雪碧汞中毒案昨日尘埃落定,一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决马赛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昨日下午,已经取保候审的马赛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法院。
相比之前他略微发福,对此他解释说自己都是虚胖,虽然取保回家后睡眠很好,但每天心里都平静不下来。
因为雪碧投毒事件,今年2月,西城法院一审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决马赛有期徒刑一年,随后又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投毒者刘晓静及其帮手高星原有期徒刑7年,高星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随后三人均提出上诉,目前刘晓静、高星原尚未宣判。
对于马赛的行为,终审法院认为马赛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可口可乐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可口可乐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依法应予惩处,故维持一审判决。
宣判后,马赛表示“我不存在主观故意,我也没有想侵害可口可乐公司的声誉,我会继续申诉”。
■ 事件回放
●2009年初
马赛认识同事刘晓静,后发展成情人。
●2009年10月
刘晓静两次用水银毒害马赛未成功。
●2009年11月7日
马赛喝雪碧,确诊汞中毒。
●2010年4月
马赛、刘晓静、高星原被检察院批捕。
●今年2月
马赛因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判一年,投毒者刘晓静及帮手高星原因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7年和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