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5%和40%两级税率
2011-04-2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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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谢旭人表示,为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同时,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4%,其中适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
此次修改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现行“80000-100000适用40%税率”并入45%税率,意味着更多的高收入者要按最高档税率缴纳个税。
同时,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4%,其中适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
此次修改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现行“80000-100000适用40%税率”并入45%税率,意味着更多的高收入者要按最高档税率缴纳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