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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房源广告 中介须全撤除
新京报
2011-04-15 02:44

    自本月开始,对外发布房源广告须与房主签订书面委托书,违规将查处

   本报讯 (记者马力)昨天,一些细心的市民发现,房屋中介往日挂在橱窗上的二手房源广告全不见了踪影。自本月1日起执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来,市住建委执法部门要求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必须经过房主书面认可,确保房源真实,中介机构不得不“下架”违规的房源广告。

  发布房源须经房主同意

  不少购房者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明明中介橱窗上挂着位置、价格比较合适的房源广告,但一说想买,中介人员推说房子已售出,改称可以帮找一些其他的合适房源。

  一位中介的内部人士介绍,这是不少不正规中介的伎俩,这些房源信息是虚假的,目的是吸引购房人的眼球。

  本月起执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不实房源信息撤下橱窗

  昨天,记者在幸福大街、马家堡等地的中介门店看到,绝大部分中介橱窗上的房源信息已经撤下,只留下了空荡荡的橱窗。一家门店的工作人员说,已经接到总部的要求,只有房主书面委托的房源,才可以挂上橱窗。“以前挂的那些,有些是已经出售了的,有些是价格有变化,所以都撤下了。”工作人员说。

  查处数家违规中介机构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上周开始,执法部门在对中介机构的检查中发现,有数家中介门店因为涉及这些违规问题,执法部门现场责令其停业整顿。“检查不仅是房源真实这一块,各个方面都要检查,合同文本是否规范?举报电话是否真实?是否有代办纳税证明等虚假承诺等等。”

  ■ 影响

  房主可选多家中介代售

  本报讯 (记者马力)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月介绍说,此前中介公布的房源信息,大多是房主口头委托。从昨天起,各门店已经开始与房主签订书面委托书,尽快公布正规的房源信息。

  张月介绍说,本月1日起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尽管明确规定需要书面委托,不过房主们大都并不了解新规,不愿签订书面委托。

  对有房主担心签订委托合同会被一家中介“锁定”,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解释说,房主可以根据挂牌房源情况,选择由多家中介代理销售,或由一家中介独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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