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救助组织提出五项建议
2011-03-04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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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针对目前志愿者在解救乞讨儿童中发现很多难点和问题,民间儿童救助组织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宝贝回家慈善基金管委会秘书长张宝艳提出建议。
●领孩子乞讨一律追责
修订现行法规,明确规定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其他人,只要领着孩子乞讨牟利都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须实行强制救助制度
成立儿童维权机构,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为这些乞讨卖艺的未成年人维权。对乞讨儿童必须实行强制救助制度。
●推广DNA鉴定验正身
对所有乞讨的孩子都要通过DNA鉴定,查明这些孩子的真正身份,对那些残疾儿童要查明他们残疾的原因,对人为把孩子致残的罪犯严厉打击,真正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落到实处。
●从福彩中拨专款救助
可从国家福利彩票资金中拨出专款用于救助乞讨儿童。
●借鉴香港福利制度
利用民间公益组织的力量来协助民政机构对因病、因残、因贫及其他一些特殊原因乞讨的孩子进行安置及救助。同时,可以借鉴香港福利制度,对于有残疾的儿童由政府统一建立机构进行抚养,让这样的家庭减轻负担,以免孩子遭受被遗弃或虐待。
本报记者 王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