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摇到车牌号 二手车主拒过户被诉
2011-02-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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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快讯(记者陈博 通讯员苏洁)张先生为公司业务需要,从赵先生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车,随后张先生所在公司摇到号,但是赵先生却拒绝配合将车辆过户。为此,张先生将赵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赵先生配合其将车辆过户。目前,丰台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张先生起诉称,2010年12月29日,他与赵先生签订了一份二手车买车协议,约定购买赵先生所有的车辆,车款2.7万元,在协议签订后60天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赵先生付给该车的证件及缴税、费凭证。因未过户,产权证及二手车发票暂扣在赵先生处,待过完户后交他。合同签订之时,张先生将车款一次性支付给了赵先生,后其所在单位摇到车牌号,但此时赵先生却拒绝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张先生将赵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先生配合其将车辆过户到公司名下,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今日,丰台法院立案庭法官证实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