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护理费明年7月调整
2010-12-31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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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细则公布;伤残津贴人均涨303元
本报讯 (记者温薷)明年起,工伤保险的伤残津贴人均涨303元。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上调细则,其中护理费将在明年7月公布调整方案。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表示,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原则是“高于养老保险金的调整水平,高于去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水平”。据悉,这是北京市自2001年建立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后,连续10年进行调整,调整幅度是最大的一次。
对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2010年12月31日之前已享受护理费待遇的人员,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护理费待遇。
■ 新规变化
●伤残津贴
截至10月底,伤残津贴平均值为2201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人均增长303元,增幅13.77%。
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50元;二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30元;三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10元;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9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截至10月底,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为1262元。2011年拟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后人均1412元,增幅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