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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盼赶上新政策
新京报
2010-12-16 03:43

 ■ 个案

  马跃和傅贵兰夫妇已被拆迁问题困扰6年了。

  拆迁补偿款买不起新房

  夫妻俩住在朝阳某小区的一套小两居里,使用面积40平米,南北通透。2004年底,小区被列入拆迁范围。

  傅贵兰说,2004年年底,在评估公司的报告中,区位补偿价是31万多元,基准地价是每平方米4500元,基准房价是每平方米1000元,拆迁补偿款总计375897.04元。傅贵兰看了当时同区域内左安门一带的新楼盘,购买一套同等面积的新房,需要五六十万。当时她家负担不起。

  听说再次征求意见的“新拆迁条例”规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如果我能赶上新政策就好了,那我拿着补偿款,直接就可以买到我们家附近的房子了。”傅贵兰说。

  不甘心从二环搬至四环

  政府提供的回迁安置房,是东四环附近的翠城小区。傅贵兰说,从二环搬到四环,房子从商品房换成经济适用房,这点让她不能接受。正因于此,她迟迟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她说,拆迁6年来,所在小区的5000多户居民,还有千余户没有搬走,很多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傅贵兰说,她不知道那些先后搬走的住户,拆迁补偿都拿了多少钱。不过,她很认同“新拆迁条例”规定的“分户补偿情况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她身边很多的拆迁户也对此表示支持,这样可以减少很多“有关系的拆迁户”或“灰色交易”,让大家觉得更公平。

  要求重新评估未获准

  今年11月,傅贵兰接到了朝阳区房管局盖章的答辩通知,在答辩会上,她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在翠城小区能安置两套小户型,给18岁的儿子留个安身之所;在原住宅相同的位置安排一套房,哪怕面积小一点;重新评估。

  这三点要求均未被采纳。对方提出的方案仍是6年前的,在翠城小区安排一套住房。傅贵兰看了图纸,面积70多平方米。

  昨日,傅贵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傅所在小区拆迁是北京市重点工程,现在确实有一部分住户还未搬走,虽然已过去6年,但拆迁补偿政策仍未变动,这样对那些已搬走的住户也公平。此外,政府考虑到房价上涨因素,拆迁安置房所在的翠城小区房价也没变动,还和6年前一样。目前,政府正在积极协调,通过妥善方式安置尚未搬走的被拆迁户。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华云 郭少峰 吴鹏 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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