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顽的主儿
有个妹子在网上见到一句话:所谓“暧昧”,俩字儿都跟“日”有关,只不过一个假装有爱,一个假装有未来。只要看尚控制在朋友关系之内的男女调笑,她就会说:“假装有爱。”或者“假装有未来。”不仅说同龄人,还说她妈。老太太到立交桥底下跳舞,她也说:“假装有爱,假装有未来。”老太太倒颇达观,也颇悲凉,回应女儿:“有爱也没未来。”
不管怎么说,这个妹子对男女关系还处于充满好奇和探索的阶段,心态很可爱。而有一个朋友中的道学家,对于“暧昧”就极其深恶痛绝。这人是一个住宿中学的教师,有一天,突然得意地告诉我,他在学校搞教改,通过了一项伟大的法令:禁止暧昧行为。
我很好奇:你如果说“禁止婚前性行为”,还有硬性指标可以遵循,“禁止早恋”都不好说抓不抓得着证据,那么“禁止暧昧”呢,就更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了。凡事讲原则,你怎么判定人家“暧昧”?
他说:男生给女生打热水叫暧昧吧?女生对男生拖长声叫暧昧吧?对异性说“你真好”不暧昧,但是“你真坏”暧昧吧?说“你真聪明”不暧昧,但是“你真傻”暧昧吧?
林林总总总结了许多,然后强调:关键是眼神———现在的小妞儿眉眼儿飞得都挺有水平的。
我感叹:你这样的人,不去佛学院当老师都浪费。随后仍然对“禁暧昧”的可行性表示怀疑:记得我上高中时,跟一个外班的女孩也没多说过两句话,只不过回家的路上常见到,没见到她时,我就在校门口晃悠一会儿,见着了,再踏踏实实回家;而有一天我放学晚了,竟然看见那女孩也在徘徊,看见我,一笑,走了———这在你的条例里,也算暧昧吗?那你怎么抓?
他说:最坏的就是你这种学生。应该打一种遏制激素分泌的针。
学生回忆中明明很美好的事,到了老师那里居然需要打针,看来我们的教育真是有问题。我对那个卫道士学校的学生们深表同情,甚至想要过去煽动孩子们造反。不过有一天到他们学校旁边的伪农家乐赶饭局,刚停好车,就看见两个穿校服的中学生瘫软在马路牙子上。为什么瘫软?因为正在热吻,或许情浓了,或许缺氧了。我很想告诫两个小朋友:吻归吻,不要在这里吻,吻到车轮子底下多危险。但是女生粗暴地喝斥了我一声:没见过用舌头的吗?我只好走了。
这时想起,这两个爱好接吻的学生,正是卫道士那个学校的。看来老师费尽心思禁止暧昧,其实屁用没有,学生早已跳跃“暧昧”,直奔主题了。
只是可惜了“暧昧”这两个字。褒贬姑且不论,男女间的引而不发,毕竟是专属于人类的、相对微妙的一种感情———畜生绝对体会不到。微妙终究可贵,而且是一种能力。可惜在这个时代,人们不是扼杀微妙,就是懒得微妙。
□石一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