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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不能仅征询部分业主意见
新京报
2010-11-08 08:15
    昨日上午,房山区九洲溪雅苑小区,约40名业主用私家车堵住小区大门4个小时,抗议物业单方面出台停车费标准,他们自称“被代表”。(11月7日《新京报》)

    无论收费高低,物业单方面出台停车费标准都极不合适。小区可用来停车的地方,多是小区公共资源,其如何使用必须依小区多数业主的意愿来决定。

    小区停车应该有所规范,部分业主想永久免费停车的要求也不尽合理,但小区任何业主都有权参与停车费标准的制定,拒绝事关切身利益的事务协商时“被代表”。雅苑小区物业关于停车收费标准,只能征求部分业主意见是不得已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诚然,业主还没全部入住,也没成立业委会,暂时还无法开业主大会,但就此事诚意征求下已入住多数业主们的看法,还是比较容易的,可显然物业连这点也没做到。笔者认为,物业故意撇开业主,就是想钻空子,独享利益。

    □张绍亭(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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