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伪造合同骗900万投保金
2010-11-07 02:42

订阅
另侵占公款490万元,均用于个人赌博;被判有期徒刑19年,当庭认罪
本报讯 (记者朱燕)35岁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女员工马某,涉嫌伪造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骗取19名投保人近900万元,职务侵占490万元公款。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审结此案,判其有期徒刑19年。
马某原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支公司职工。据指控,马某于2007年至2009年间,以为他人办理保险、抵押借款为名,利用自己伪造的《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承保确认书》、保险费专用发票等骗取19名投保人近900万元,用于个人赌博。
此外,她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借款申请书》等文件,侵吞本单位490万元公款,用于个人赌博。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马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
据了解,由于赃款已挥霍,案发后,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代马某先行偿还了被害人被骗款487.89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马某罪名成立,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罚金1.5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中国人寿密云支公司及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