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案发后两日晚)
朋友称李家去深圳旅游
25日,李灿依然关机。李灿的“消失”令王力陷入了恐慌。当晚,他设法登录了李灿QQ账号,通过账号目录找到李灿的堂妹李新,王力希望李新能到李灿家探望,并对李新称如“有事赶紧报警”。
随后,李新的父亲、李磊的三叔不断给李汉朝打手机,但始终没人接,李磊、王美玲的手机都是关机。
当晚,李新和母亲前往清澄名苑北区的李汉朝家寻人。多次敲门声之后,漆黑的房间内一片死寂。母女俩随后报警,民警到来后,查找仍旧无果而终。李灿究竟去了哪里?李汉朝一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令李新一家人匪夷所思。
几小时后,李新身在西红门的大姑李汉晴传来消息。王美玲所在的公司奖励了3万块钱,王美玲带着全家人去深圳玩去了。
原来,25日晚上10时许,大姑李汉晴也在寻找突然“消失”的李家家人。她和丈夫骑自行车赶到天天火火饭店。正在她试图敲开已经熄灯的大门时,在店里的刘光辉认出了她,并询问她是不是李磊的大姑,有什么事?
听说是找李磊,刘光辉对李汉晴说:王美玲九、十月份在公司的业绩高,公司老板出钱让王美玲和李磊去深圳旅游了。刘光辉说着,还拿出手机让李汉晴看并说:“今天上午11点多,李磊还给我打电话,让我给他汇钱。”
事发后,配合警方调查时,刘光辉称,大约11月中旬,有一次他和李磊吃饭时,他听李磊随口说了一声要去深圳。李磊的大姑来饭店寻找李磊时,他就想起李磊说过的这句话。当时看李汉晴着急,顺嘴说了李磊去深圳了,当时他也不知道李磊在什么地方。
11月27日(案发后四日晚)
亲属爬窗户目睹灭门现场
11月26日15时30分,刘光辉接到李磊电话。李磊在电话中询问饭店早点怎么样,通话时间很短。在此期间,每次都是李磊给刘光辉打电话,而刘打李磊电话总是无法接通。
“李磊一家去深圳”的消息,令李新一家稍稍平复。王力也从李新那里得到了这个消息。
26日下午,王军接到了大姐王美玲的同事打来的电话。电话中称,王美玲已经两天没有上班了。她的同事来到长椿街王美玲的暂住地,发现屋门紧锁。
当晚8时,王军去了大兴区黄村镇清城小区北区14号楼,发现李磊家的灯关着,敲门没有应答。
随后,他前往派出所报案。
27日,王军前往李志恒就读的大兴五小。学校老师反映说,李志恒从11月24日就没来学校。
27日晚,王军和李磊三叔再次来到大兴清澄名苑北区,小区内星星点点的灯光透过落地窗,平静如常。
见到李家屋门紧锁,王军找来开锁匠,准备打房门。这时,王军从物业公司借来梯子,爬上了李磊家的后窗,并打开了其中一扇窗户。当时屋内拉着窗帘,王军用手扒开窗帘,看到屋内床的东侧地上躺着一个女的,身上盖着一个被子。
接到报警的警方随后赶到,警方在李家中发现6具尸体。经李磊三叔辨认,死者分别为李汉朝、向国华、王美玲、李灿、李志恒、李铭阳。李磊失踪了。
11月28日(案发后五日)
李磊用朋友身份证入住三亚
事发后,准备和李磊一起去深圳的卢胜利证实,11月24日早上,他给李磊打电话,李磊的手机不在服务区,他发了一个短信问李磊什么时候来接他。当日中午12时45分,李磊接到卢胜利,两人一起去了李磊的饭店吃饭。饭后,李磊离开,下午5时李磊回来后,二人又去了李磊在长椿街的租住地,李磊给了他1700元左右,让他去买点吃的。随后,两人打车去西客站,坐晚上8点钟从北京开往深圳的T107次列车。
25日晚上9时15分,李磊、卢胜利到了深圳,用卢胜利的身份证登记住进了枫叶酒店。27日,李磊和卢胜利坐大巴去三亚。28日上午9时,同样用卢胜利的身份证,他们住进了景云酒店507房间。
当天下午1时左右,李磊被警方控制。
(以上内容材料部分来自于李磊灭门案的证人证言,王力、刘光辉、卢胜利、姚丽芳、李新、王军等人均为化名)
李磊岳父母有望获得李家财产大头
李磊案判决赔偿附带民事损失345万余元,剩余财产将在李磊奶奶、姥姥和岳父母间分割继承
李磊灭门的刑事部分一审落锤,但是一家6口遭遇灭门,李磊被判死刑,如果李磊放弃上诉,判决生效,那么李家千万家产将何去何从?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中,法官支持了共计约350元的索赔。赔偿以后的剩余财产将如何分配?另外,李磊父母名下的财产又将如何继承……李家的悲剧背后还将面临错综复杂的继承关系,对此律师进行了梳理和解读。
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磊赔偿其奶奶、姥姥以及岳父母损失345万余元。附带民事赔偿之后,李家的剩余数百万财产将引发罕见的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悬念,有律师分析表示,李磊岳父母可能将拿到李家财产的大部分。
4位老人获赔345万
此前,李磊奶奶杨振芬诉称,由于儿子李汉朝、孙女李灿的死亡造成损失因此索赔116万余元;李磊姥姥周至芬就女儿向国华、外孙女李灿的死亡索赔123万余元,李磊岳父母对女儿王美玲以及两个外孙的死亡索赔近206万。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上述三方的绝大部分请求,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磊赔偿其祖母因其父死亡造成的损失56.6万余元;赔偿其外祖母因其母死亡造成的损失54.1万余元;赔偿其祖母、外祖母因其妹死亡造成的损失53.5万余元;赔偿其岳父母因其妻子、两子死亡造成的损失169.1万余元。另外,法院判定,李磊赔偿其祖母因处理死者丧葬事宜造成的损失11.9万余元。据此,被告人李磊赔偿附带民事诉讼4名原告人损失共计345万余元。
李家财产近千万
被告人李磊当庭没有提出上诉请求。
对此,李磊奶奶方未表态,姥姥方和岳父母方都表示与之前预计相符。王美玲弟弟表示,拿到赔偿后将带父母离开北京,回老家过平静的生活。
据李磊的律师潘志东介绍,在与李磊的几次会面中,李磊反复表达的观点就是依照法律赔偿,但却从未交代自己的财产范围,也未曾留下遗嘱。
据了解,李磊家的数百万拆迁款及两三百万的存款基本都已用于购房,除案发现场的住房外,还另外有五套期房,全家财产估价近千万。其中,案发现场的房产在李父李汉朝名下,其余期房四套在李磊名下,另有一套在李灿名下。此外,王美玲名下还有一辆轿车,夫妇俩另有少量存款。
不过针对上述六套房产,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成员间的继承关系、李磊名下究竟有多少个人财产,而在划定了李磊名下的个人财产后,其还将面临多起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