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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补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范围
新京报
2010-10-11 01:45

 ■ 律师答疑

  Q新公司人力资源承诺给我的工资是×××,但是到真正签劳动合同时,却告诉我这工资包括了竞业协议与保密协议的补偿费用,还规定如果违反,则要5倍赔偿。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吗?这种情况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A不合法,工资应当是你劳动所得,竞业补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范围。这种情况下,竞业协议部分无效。

  Q我在一家公司工作3年,今年10月由于个人发展原因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公司又让我回去签竞业限制协议书,我该不该签?竞业限制协议有时间限制吗?

  A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签订,但是合同终止后如果双方同意,也可以签订。但公司应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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