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高棉监狱长获刑35年(2)
2010-07-27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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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再服刑大约19年
当地时间26日,康克由面无表情地出现在法庭上,听候法庭的最终裁决。法庭庭长指出,康克由经常出现在杜斯伦监狱的犯人审讯中,签发各种行刑指令,有时候亲自参与行刑。康克由曾辩称他只是服从上级命令,但这一理由被法庭驳回。“他孜孜不倦地确保S-21监狱尽可能地高效运转,并毫无质疑地忠诚地服从其上级命令,”法庭指出。
法庭对康克由作出了35年监禁的裁决,但法庭考虑到康克由此前曾被非法关押5年,因此减刑5年,此外,他已经被关押11年,因此,他只需要再服刑18年零10个月。此前检方根据谋杀、虐待、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罪名提出对康克由关押40年的诉讼请求。对于康克由只需再服刑大约19年,前红色高棉政权受害者及其家属普遍认为法庭裁决量刑过轻。
联合国与柬埔寨于2003年6月签署设立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的协议,对被指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在柬埔寨犯下严重罪行的前红色高棉领导人进行审判。
2006年,特别法庭正式成立,但对相关人员的审讯工作因多种原因拖延至2009年2月才开始。特别法庭耗资1亿美元。
(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