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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一年就有权休年假
新京报
2010-07-26 01:43

 【职场Q&A】

  Q:正确的年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余玲艳:一般来说是由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门查年假天数,然后填申请表后交给部门领导审批,批了以后交由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有的企业已经进行了信息化管理,领导可以直接在OA系统上进行员工年假查看,直接在系统上进行批复。

  Q:我在新公司不到一年,但已经有3年工作经历,公司说不满一年就没有年假,合理吗?

  张玉成: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里所说的连续工作1年,并非指在此公司工作一年,而是累计工作时间。所以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但需注意,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已满12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Q:如果不休年休假的话,工资如何计算?

  张玉成: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D06—D07版采写/本报记者 许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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