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通过新宪法 政体由总统制改为议会制
2010-06-29 00:26

订阅
议会扩权、总统权力被削弱,奥通巴耶娃成中亚首位女首脑,称公投终结家族式统治
吉尔吉斯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28日公布公民投票初步统计结果,超过九成选民同意新宪法草案,推动这个中亚国家向议会民主制转变。公投“批准”萝扎。奥通巴耶娃担任过渡时期总统兼临时政府总理。她说,这次公投是吉尔吉斯斯坦“人民的胜利”。
投票率超69%
根据吉尔吉斯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28日公布的关于全民公决的最新数据,在已统计的99.83%选票中,赞成票和反对票分别占90.58%和8.05%,新宪法草案获得通过已成定局。新宪法草案明确规定,吉尔吉斯斯坦将建立议会制政治体制,总统权力将大幅削减,议会权力将实质性扩大。
据吉中选委提供的数据,27日举行的全民公决注册选民约为276.7万人,参加投票的选民约有192.3万人,投票率约为69.48%.临时政府没有为这次公投设投票率门槛。旧宪法规定,投票率超过50%,公投结果才有效。
议会选举10月举行
奥通巴耶娃的办公室发表声明说,民众通过公投终结“先前政权家族式权威统治的时期”,“在实现真正人民民主的道路上,我们所有人取得一次伟大胜利”。奥通巴耶娃由此成为中亚地区首名女性国家领导人。
奥通巴耶娃说,吉尔吉斯斯坦外交政策将保持不变,临时政府将继续维持与中亚邻国、俄罗斯、中国的紧密关系,维持与欧洲联盟、美国的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公投结果,奥通巴耶娃将于2011年年底结束任期,议会选举将于今年10月举行。新宪法规定,议会选举每5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6年,不得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