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追回千万赃款;是北京检察系统发放的单笔最高奖励举报金
本报讯(记者 刘洋 通讯员 乔旭)昨天上午,宣武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蕾将一张10万元的支票交给了市民李素(化名),以奖励他在一起贪污案侦破过程中的实名举报。据悉,这是北京市检察系统发放的单笔最高奖励举报金。
平价卖出型材再高价买回
据检察官介绍,被举报人苑某是某国企一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金属型材的采购和销售。“苑某贪污的这一线索正是李素提供的。”此案承办人说,李素提供的举报材料非常详细,其材料显示,苑某利用职务便利,将金属型材从该国企平价卖给老同学高某的A公司,A公司再平价卖给高某的B公司,最后再高价卖回该国企。
此案承办人表示,苑某等人利用这样的作案流程,从2003年3月到2007年10月,先后38次虚构销售和购买业务,通过虚假走账、走票方式,骗取该国企1000余万元。扣除应纳税款,苑某、高某非法占有了895万元。按照二人约定,苑某实际得到其中85%,高某得其中15%。今年2月8日,苑某、高某分别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举报人搜集大量交易票据
李素说,举报前,他很留心搜集高某公司的发票数据、注册信息,还把他能见到的苑某、高某之间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记账凭证都留了下来。之后,他一直关注、追踪案件的进展,先后给检察机关打了100多个电话,最勤的时候每周要通一两个电话,“需要很大的毅力才能走完举报之路。”
据介绍,在李素的协助下,检方追回了全部赃款,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因此,宣武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奖励李素最高限额10万元的举报金。
■对话
“曾担心证据扳不倒他们”
新京报:你是怎么发现苑某、高某的生意往来有猫腻的?
李素: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他们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单纯走账、走票却不走货,纯粹是在倒钱。我曾经问过他们,当时苑某告诉我,他们公司下面子公司非常多,这么倒一下,可以增加子公司的业务量,完成考核任务。
但是,苑某的这个解释不能让我心服,如果单纯为增加业务量,没必要这么频繁倒账,而且都是低卖高买。我就想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新京报:心里有了疑问之后,你是怎么做的?
李素:有一次无意间我拿到一份检察院发放的宣传页,知道了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就想举报他们,为社会、为国家做点好事。
新京报:对于举报你有没有思想斗争?
李素:举报之前有过思想斗争,主要是担心证据不足扳不倒他们,后来我收集到了充足的证据,就没有顾虑了。
新京报:担心过举报会遭到报复吗?
李素:曾经有一个知情的朋友打电话提醒过我,要小心他们报复,但是我不怕。我自小经历过许多坎坷,什么都不怕。再说,他们做过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我不举报,他们最终也会被查出来。
记者:后悔举报吗?
李素:不后悔。只是我举报的事情许多人不理解,开始怀疑我的人品,我是不可能在机电行业继续发展了,必须重新选择职业,这也是我觉得最可惜的。不过,这里面的艰辛是难以言表的,我举报之后,宣武检察院举报中心和反贪局非常关注这个案件,注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我,这也是我能坚持下来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