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红顶煤商的罪与罚(3)
2010-06-23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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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令与官员退股
2005年,面对中央强令,郝鹏俊从煤矿“撤资”,他称自己曾“以为靠自己的能力挣点钱没什么”
成南岭煤矿从2002年开始,一直是蒲县煤矿的标杆企业。2002年,郝鹏俊也从地矿局长调任蒲县安监局长,次年,出任蒲县煤炭局长。
据了解,直到成南岭煤矿被查封前,都没有违规记录,没爆出安全事故。这是否与郝鹏俊担任的职务有关,不得而知。
2003年10月,郝鹏俊曾带领4个煤矿老板到徐州学习,引进新的采煤方法。随后,郝鹏俊代表成南岭煤矿与徐州矿务局签订采改协议。
经过采改后,成南岭煤矿单井年产量由3万吨提高到30万吨。此后,成南岭煤矿成为全县煤矿的采改“试点”。2004年后,蒲县先后有20多座煤矿与徐州矿务局合作进行采改。
2004年2月,临汾市作为山西煤炭体制改革试点,煤矿承包者需缴纳“资源价款”买断经营权。当年,成南岭煤矿缴纳1500万元,“六证”齐全继续生产。
而随着山西煤矿事故频发,以及国家对煤炭行业深层治理,2005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限期公职人员一个月内从煤矿中撤资清股。
同年8月30日,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逾期不如实登记、撤资或隐瞒真相等,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并严肃处理。
2005年9月20日,郝鹏俊向蒲县纪委出示他与堂弟郝神锁、妻弟于小红当天签订的退股协议,协议称他将35.7万元的出资从成南岭煤矿撤出。
在当年向纪委递交的情况说明里,郝鹏俊说:“国家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但自己对此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以为靠自己的能力挣点钱没什么。”
退股后仍掌控煤矿?
涉嫌“顶风作案”,成南岭煤矿被调查,郝鹏俊夫妇被查出仍是实际控制人
退股前,郝鹏俊已先失去了煤炭局长的位置。
2005年5月20日,蒲县克城镇发生一起20人死亡的煤矿事故,郝鹏俊被免职。2006年他被安排做党总支书记。煤炭局内部人士称,党总支书记是虚名。
郝鹏俊事发,是在临汾市襄汾溃坝事故后。溃坝发生于2008年9月8日,之后临汾全市煤矿被要求停工整顿。
当年9月17日,蒲县纪委书记樊奋强带队突击检查成南岭煤矿,现场发现大量存煤。
据了解,成南岭煤矿矿长冯记明是樊奋强连襟。6月12日,蒲县现任煤炭局长窦建林说,当天樊奋强是带纪委和公安去检查,并未通知煤炭局。
6月12日,蒲县纪委常委郭某说,成南岭煤矿被查到涉嫌违规生产后,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供出郝鹏俊夫妇是煤矿实际控制人,由此引出“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
2008年10月17日,郝鹏俊被双规,次日于香婷、于小红、郝鹏俊的儿子郝丽阳(蒲县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被从北京押回。
2009年1月郝鹏俊被刑拘,2月被煤管局取保候审。随后,临汾市纪委介入,将郝继续双规,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6月中旬,郝鹏俊被批捕。郝丽阳在被双规8个月后释放。
一审法院后来认定,郝鹏俊与妻子于香婷依然是成南岭煤矿实际控制人。
去年9月,蒲县纪委曾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称由于2005年申报退股的官员集中,时间紧,纪委没对任何人的实际情况调查核实,便向临汾市纪委上报。现调查得知,郝鹏俊提供的退股材料是虚假材料。
一审时,蒲县检察院出示于小红口供称,煤矿实际上是郝鹏俊夫妇说了算,自己每月领5000元工资。不过法庭上于小红翻供,称此前被诱供。
在法庭上,成南岭煤矿曾经的矿长闫鸿博、西开府村支书乔银喜、副村长闻小平等多人证明称郝鹏俊是煤矿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