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诽谤案二审开庭
2010-06-14 09:30

订阅
据新华社电 (记者 郑良)福州市中院于6月13日公开审理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本案未当庭宣判。此前,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2年,游精佑、吴华英各1年。宣判后,3被告人不服,上诉。

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新京报报料邮箱:82708677@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