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获国务院批复,7月1日起实施外扩,将纳入宝安、龙岗两区,总面积增加了近4倍
据新华社电 昨日,深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国务院近日作出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特区外扩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中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从原有的396平方公里扩大1953平方公里(增加了近4倍)。根据国务院的批复,特区范围扩大后,现有的特区管理线暂时保留,不再新设。
解决特区“一市两法”问题
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指出,为进一步提高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能力,扎实推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尽快解决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
国务院的批复要求,广东省和深圳市要做好特区范围扩大后的统筹规划工作,要按照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特区城市管理、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等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深港合作和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更好地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期对全国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现有特区管理线暂保留
批复指出,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后,暂时保留现有的特区管理线,不再新设。今后视发展需要,由广东省商有关部门提出特区管理线处理办法,按程序报批。
批复同时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不享受《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