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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
2010-06-01 02:47

    重庆“爱丁堡”枪案两凶犯获死刑、6人死缓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高级法院昨日对龚刚模等人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其中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同时对维持被告人樊奇杭、吴川江死刑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去年6月,重庆爱丁堡小区发生枪杀案,警方抓获相关涉案人员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此案被称为重庆“打黑第一案”。今年2月10日,重庆市一中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樊奇杭死刑;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张孟军等其余3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重庆市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裁定即为核准被告人张孟军、李仕军、肖辉、秦小祥、王绪国、杨绍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裁定;同时,对维持被告人樊奇杭、吴川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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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赌博“黑帮”首犯判20年

  另处罚金210万;另有17团伙成员获刑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荣昌县法院5月31日对夏萍等18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七项罪名判处夏萍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该组织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8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4年初以来,被告人夏萍和冷明权(在逃)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3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赌博、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夏萍和冷明权为组织、领导者,王勇(在逃)、李仪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陈志、冷明兵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抢劫、赌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用于购车及支付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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