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商家首推钻石回购
2010-05-27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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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范旭光)钻石投资之所以一直不被广大消费者熟知,主要原因在于它的回购渠道较窄,只有拍卖和典当两种途径。近日,越发显现的钻石投资热,促使众商家推出钻石回购业务。
昨日,每克拉美钻石商场宣布,凡在该店购买的钻石,不论是镶嵌钻首饰还是裸钻,只要不小于30分,且实际付款金额不少于6000元(含6000元),均可以参加回购。这在北京市场尚属首例。
据介绍,消费者在购买后2年以内,可按商品付款金额的70%现金回购;2年以上(含2年),可按商品付款金额的80%现金回购。3年以上(含3年),无论钻石价格涨与跌,将至少以该钻石商品原价回购。当钻石价格上涨时,将参照国际钻石市场价格进行现金回购,但回购时,需要支付8.5%的消费税税金。
此外,每克拉美提醒,钻石商品在回购时,需同时提供钻石商品的原始销售单据、付款凭证、对应的原鉴定证书、质量保证单及钻石回购卡。
■ 钻石回购案例
以消费者高先生购买一枚售价为10000元的裸钻为例,其回购价格因年限及钻石价格涨跌情况不同如下所示:
1 自购买之日起,2年以下:
回购价格=10000元×70%(回购系数)=7000元;
2 自购买之日起,2年以上(含2年):
回购价格=10000元×80%(回购系数)=8000元;
3 自购买之日起,3年以上(含3年):
价格下跌 回购价格=10000元×100%(回购系数)-10000元×8.5%(税金)=9150元;
价格上涨 回购价格=15000元(假设)-10000元×8.5%(税金)=14150元